你的位置:在线实盘配资门户_炒股配资平台_线上炒股平台排名 > 在线实盘配资门户 > 什么叫短线投资 2014年上海男子贷百万买房,烂尾后拒绝还贷被起诉,法院:不用还
发布日期:2024-07-30 23:54 点击次数:110
在外漂泊的年轻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在繁华的都市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
房子不仅仅代表着一个落脚点,能提高自己生活的稳定性,也是手中最令人安心的不动产,更是结婚生子组建家庭的长久之选。
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能买得起房。
由于近年来房价的不断高升,很多人受制于自身经济条件,无法一次性交清房款,于是只能去银行贷款买房,之后就要步入“房奴”的行列,每月辛辛苦苦赚钱还房贷。
但这也仅仅是顺利买房的情况,房屋的购置期间总会出现各种大大小小的不可控因素,想要购买的房屋变成烂尾楼更是让购房者头痛不已,而许先生就是这样一位不幸的购房者。
买房的起始
许先生是一位工作积极的有为青年,大学毕业后,年轻的许先生就选择了在机会更多的上海工作。
最开始许先生与妻子二人,几乎用了家里所有积蓄,在上海买了一间小房子以便落脚,虽然房子窄小但也算过得幸福美满。
之后,许先生就开始找工作,刚毕业的几年,许先生也像大部分打拼中的年轻人一样,过得非常艰难,工资又少,工作又辛苦。
但许先生并没有因此放弃打拼,他踏踏实实的工作,没有轻易的选择转行或跳槽。
短短几年内,他积攒了大量的工作经验,之前辛苦的工作逐渐变得得心应手,徐先生踏实肯干的性格也很快便被领导重视,被任命为中层管理人员。
随着工作顺利地进行,许先生的职位也在不断提升,工资也愈发可观,在上海这个地方许先生已经算得上是站稳了脚跟。
几年后,许先生夫妇二人的孩子出生了,考虑到要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加上还有父母要照顾,许先生决定换一个大房子,将父母接到上海来一起生活。
虽然计划买房,但在房价高昂的上海买一座大房子,还是有些过于理想。
许先生拿出自己的所有积蓄,也不够在上海市内找到满意的房子,若是依旧选择小房子,将自己父母接来照顾的话就显得更加拥挤了。
于是,许先生将目光看向了有“上海后花园”之称的嘉兴。
在与妻子商量后,许先生成功说服了妻子在嘉兴落户,他们兴致满满地在嘉兴附近找满意的房子,找了很久后,一处正在建造的别墅引起了许先生的兴趣。
在考察下,此处交通便利,设施完善,许先生认为房子能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对这栋别墅很是满意。
但即使是嘉兴的房价也依然高昂,用尽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是差很多。
不过,许先生思考了很久后,还是决定买下那栋别墅。他心想,自己在外打拼那么久,不就是为了家里的父母和孩子过上更好的生活吗?
于是,在与家人商议过后,他们决定将上海的那间小房子作为抵押,贷款将别墅买下。
突如其来的不幸
2014年,许先生前往银行贷款,他东拼西凑将自己的积蓄取出来拿来给开发商交付首付,而后又前往银行抵押贷款。
许先生到了银行后,跟银行工作人员说明了来意,工作人员很快拿出了各种合同,又是买房借款合同,又是抵押房屋贷款合同。
许先生本就为此事奔波劳累了很久,又觉得银行的工作人员已经给自己说明了借款的时间、利息等信息,比较核心的信息自己已经都了解了,于是也就没细看便签下了合同。
贷款成功后,许先生也算是松了一口气,在他的心里,嘉兴的那栋别墅已经板上钉钉了,就等开发商建造完成,等着顺利入住便好。
即便由于需要还房贷使自己的生活水平有所下降,但对别墅的期待成为了许先生工作的动力。
他时常与妻子畅谈日后在别墅中的生活,有空便前往建筑工地考察。
看着工地上的工人忙碌的工作,许先生心里也非常踏实,认为别墅很快就会建成,毕竟自己交了那么多钱,还有银行贷出来的392万,怎么也想不到会出现资金上的问题。
半年时间转瞬即逝,房子离交工的日期越来越近,但自己的别墅却离完工相差甚远,许先生的心里不免有些忐忑。
与此同时,坊间已有传闻称,此处的开发商资金出现了问题,甚至工程款都没有结清,这使得许先生的心态变得不如之前那样乐观了。
到了交工日期,许先生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接到了通知,由于开发商公司的资金链断裂,他们的房子无法完工,只能延期交房。
接到通知的许先生心急如焚,急忙开车前往工地确认此事,到了这里时,空荡荡的工地一片凄凉,工具机械全部停摆,只留下了门卫还在这里看管杂物。
面对许先生的询问,门卫也是一问三不知,工地上的变故他完全不懂,无奈的许先生只能回家等待,希望开发商能早日复工。
随后的一段时间,许先生总是郁郁寡欢,但心里还是抱着别墅能完工的希望。许先生时常安慰自己,他认为延期交房并不少见。
再怎么说,等开发商资金周转过来后一年左右,应该是可以交付的,网上说一般三个月左右都是正常现象,自己已经交付了那么多钱,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就被坑吧。
在愁眉不展的等待中,许先生的耐心逐渐被消磨殆尽,交房的希望变得愈发渺茫。
终于在2018年底的一天,开发商正式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许先生所购买的那栋别墅彻底成为了一座烂尾楼。
此时的许先生只能面对残酷的现实,想到自己每日与妻子畅谈的未来,只能垂头丧气,无声自嘲。
来自银行的施压
许先生心心念念的房子已经遥遥无期了,但令许先生崩溃的是,银行的每月账单却如期而至。
开始的几个月许先生还是畏惧银行所施加的压力,害怕自己如果上了征信名单,对以后的经济生活都会带来严重影响。
连着还贷款的日子令许先生心力憔悴,每当许先生看到账单上的房屋贷款,都憋着一口气,自己连房子的影子都没见着,为什么每月还要还这莫须有的“房贷”?
如果继续还房贷,许先生在上海打拼的这几年岂不是白白给银行打工了,不仅自己的父母孩子要跟着自己住小房子受委屈,还要背负巨额债务跟着自己一同吃苦。
想到这里,许先生决定咨询律师,问清楚究竟能不能不偿还贷款。
许先生为了摆脱困境,找了很多知名律师咨询,但事与愿违,律师给出的答案非常一致,这笔钱必须还。
因为房子的烂尾跟银行没有联系,银行是金融机构,与开发商没有关联,如果欠款逾期,不仅要面临上征信的风险,还有可能会被银行起诉。
律师给出的答案对许先生来说似乎过于残酷,但面临如此荒唐的困境,许先生只能彻底躺平,还不上那就不还了,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了,无论如何自己也不会再还这笔钱了。
果不其然,在许先生停止还贷的时候,银行的电话就打了过来,极力催促许先生立刻还房贷,而许先生每接到电话都与对方据理力争,讲述自己的遭遇。
他表示,自己的房子都烂尾了,永远都住不进去,那这个房贷自己也根本没义务去还。
而银行方面则认为欠款与房没有关系,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借款人许先生,钱借出去的自然要还回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许先生这种根本就是老赖的行为。
双方争执了三个多月都没有得到结果,许先生也没有向银行还任何一笔房贷,终于,银行决定以法律的手段向许先生催收贷款。
法院的判决
2021年,银行将许先生告上了嘉兴市的嘉善县人民法院,在收到法院的传票时,许先生心里有些不安,但他依旧坚持认为自己没有理由再为这栋烂尾楼继续交还房贷了。
当许先生身处法庭之上时,他向法官阐述了自己的所有遭遇,而银行方则拿出了许先生最初签订的合同,合同上第三十八条规定写着: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或抵押人与售房人或其他第三方就该房产有关质量、价格、权属、条件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
贷款人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
这令许先生气不打一处来,这则条款说白了就是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哪怕许先生是被诈骗的也要将欠款还上。
说白了,银行就是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推给许先生,从而只享受借贷的利息收入,却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审法院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最终给出了另外一个判断。
由于房子无法交付,因此让许先生每月还房贷确实是不合理的,于是判决许先生跟银行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解除。
原标题:*ST保力: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但许先生欠银行的钱情况属实,许先生与银行双方的借贷与开发商无关,许先生还是要偿还向银行借出的本金、利息,和没能按时还款的罚金,总计220万元左右。
这个判决让许先生一个头两个大,原本的月供是取消了,但最终结果就是自己不仅房子没拿到,还要一次还给银行220万元的巨款,算下来自己依旧是房财两空。
这个结果令许先生无法接受,不甘心吃下哑巴亏的他,找到了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上诉,再次与银行进行新的一轮较量,这次判决终于为许先生的遭遇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审法院判决时的依据便是之前合同上第三十八条规定,而这个规定显然过于偏重银行,银行想利用这个规定将所有的风险全部丢给许先生,显然是不公平的。
于是,二审决定废除这项“霸王条约”,重新审理这件案件。
经过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重新审理,法官决定以最高法《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来判决: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这种情况正好与许先生的案件情景完全符合,由于房子的烂尾,开发商无法交付房屋自然商品房买卖合同就被确认无效了。
而在一审中,确认房屋无法交付,许先生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自然也被解除了,此时躺平了半天的开发商就应该承担起所有责任,将欠款交还银行。
原本这件事便是开发商无法交房导致的,许先生向银行借了钱也是买房用的,没有得到房子的许先生自然不该承担双向支出。
而银行借款出去自然也要收回欠款,这是天经地义,交不出房子的开发商就应该退款给许先生和银行。
这件事说白了就像买卖一件商品,既然收了客人的钱就应该给人家东西,拿不出东西就应该把钱还给人家,哪有拿了钱又不给东西的道理?
如果仅凭“破产”二字,就可以将欠款无限延期,那将会有多少许先生将遭受无妄之灾。
不必惧怕购房
当许先生得到这份最终判决书时,这场不幸的闹剧终于落下了帷幕,这是国内首例出现烂尾楼后判决不需要还房贷的案例。
这意味着面对银行的霸王条款和开发商的无赖行径,业主们能够保全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买房作为一个家庭的重要选择,购买之前一定要谨慎。
如果想要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购买现房是一种较为方便的途径,但如果要购买预售房,一定要提前做足准备,这样也能更安全更快捷的入住自己心仪的房子。
也许目前预售房屋的制度并不完善,同时加上银行借贷等多重因素也会将事情复杂化。
但我们也不必惧怕购房,只要提前做好准备,了解一些购房相关法律知识,认真观察自己签下的每一份合同,就能大大降低掉入“陷阱”的概率。
许先生的事迹告诉我们,当意外发生时,不要放弃争取自己的利益,法律永远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最佳手段。
参考资料
[1]《海峡都市报》,《贷款392万买别墅烂尾,房子没了还得还贷款?》
[2]《扬子晚报》,《贷款392万买别墅遇楼盘烂尾,银行起诉购房人继续还贷败诉》
[3]澎湃新闻什么叫短线投资,《楼盘烂尾购房者要继续还按揭吗?法院:剩余贷款由开发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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